区委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向区委反映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新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帮助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华裔中的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4、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做好知识密集型单位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8、负责指导全区街道、系统及基层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并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联系、指导区台联、侨联的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